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具有长期性和强制性,其本质属性为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储金专项用于住房消费,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两个特征。
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属于限制性的所有权,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提取前,职工不能实际占有,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同时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按国家政策规定统一保值。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
4.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可享受以下权益: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存款利息,且免征利息税;
三是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是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
5.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各缴多少?
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6]124号)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渝府发 [2010]99号)的规定执行,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7.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或政府非税收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国资委所属集团企业,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比例统一为7%;
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7%,最高为15%,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7%和15%之间选择缴存比例。单位将缴存比例提高到7%以上,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执行,且单位和职工缴存的比例应该一致。
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从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事宜由所在单位办理。如果您是7月参加工作的,单位应从8月开始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9.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也要建住房公积金吗?
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在职职工都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所以,外资企业中方员工、民营企业员工都属于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畴。
10.职工工资调整后,住房公积金应怎样调整?
按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调整核定一次,缴存单位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作好职工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工作,并在一年度1月内提取汇缴变更清册,在核定后的缴存月份内,职工个人当年(当年1月1日至当年 更多相关文章请到免费公文范文网学习参考